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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
 点击数:30927    更新时间:2011-07-06
		
《司法鉴定职业道德基本规范》
统一公开的内容
 
崇尚法治,尊重科学。
服务大局,执业为民。
客观公正,探真求实。
严谨规范,讲求效率。
廉洁自律,诚信敬业。
相互尊重,持续发展。
       基本要求:树立法律意识,培养法治精神,遵守诉讼程序和法律规定;遵循科学原理、科学方法和技术规范。
    服务大局,执业为民
     基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保障司法,服务诉讼,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客观公正,探真求实
     基本要求:尊重规律,实事求是,依法独立执业,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公义;对法律负责,对科学负责,对案件事实负责,对执业行为负责。
      严谨规范,讲求效率
      基本要求:认真负责,严格细致,一丝不苟,正确适用技术标准;运行有序,保证质量,及时有效,严格遵守实施程序和执业行为规则。
    廉洁自律,诚信敬业
     基本要求:品行良好,行为规范,举止文明,恪守司法鉴定职业伦理;遵守保密规定,注重职业修养,注重社会效益,维护职业声誉。
    相互尊重,持续发展
     基本要求:尊重同行,交流合作,公平竞争,维护司法鉴定执业秩序;更新观念,提高能力,继续教育,促进司法鉴定行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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