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证司法鉴定所
福建省分析测试中心科证司法鉴定所是一家较早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托福建省分析测试中心开展司法鉴定工作。司法鉴定许可证为:350007001。现有取得《司法鉴定人员执业证》的专业技术人员30名。核准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为微量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和各类电气火灾鉴定。是福建省唯一的一家具有权威司法鉴定资格的火灾物证司法鉴定机构,针对全国各地开展各类电气火灾的司法鉴定。根据司法部规定,接受公安、消防、刑侦、仲裁机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司法鉴定和技术咨询服务。
我所配备各类分析仪器300多台套,其中大型精密仪器40多台。主要仪器有:
1.气相色谱仪及气质联用分析仪
2. {C}液相色谱仪及液质联用分析仪
3. {C}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4. {C}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5. {C}X-射线荧光能谱仪
6. {C}电子探针能谱仪
7. {C}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分析仪
二、业务范围
1.火灾物证鉴定:
(1)火灾现场中各类导线熔痕的鉴定(包括一次短路熔痕、二次短路熔痕、火烧熔痕、过负荷熔痕、接触不良熔痕以及其他的电热熔痕)。
(2)各类电动机及线圈的故障原因鉴定(包括电动机是否发生短路、漏电、过载等现象,是内烧还是外烧的判定等)
(3)与电热有关的电器故障原因鉴定(包括电热棒、电炉、电饭锅等)
(4)各类电气火灾原因的意见咨询
① 与电热有关的电器故障原因鉴定(包括电热棒、电炉、电饭锅等)。
② 各类电气火灾原因的意见咨询。
2. 法医毒物鉴定
(1)挥发性毒物(如氰化物、乙醇、甲醇、甲醛、苯胺和硝基苯,疑酒后驾驶者血液中乙醇浓度检测等)
(2)毒品(海洛因、吗啡、氯胺酮、苯丙胺类等)
(3)气体毒物(如一氧化碳、硫化氢、氯化氢等)
(4)水溶性无机毒物(如亚硝酸盐、氰化物等)
(5)农药兽药及其残留鉴定
⑹有机毒物分析及重金属毒物分析
⑺其他毒物分析
3.微量物证鉴定
(1)交通事故物证鉴定,如金属、油漆、橡胶、树脂和塑料等的比对分析
(2)爆炸物分析
(3)射击残留物分析
(4)涂料(油漆)、糅合剂、油脂分析
(5)纸张、墨水及油墨鉴定分析
(6)塑料、橡胶制品分析
⑺有机物及无机物微量物证分析比对
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北环中路61号
联系人:黄熙 联系电话:87841981
负责人:程广强 联系电话:87872379